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现对2024年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评选对象。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2.评选名额。“师德师风标兵”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准则,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充分体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二)具体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为人师表,道德高尚。注重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个人修养,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待人真诚;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传播优秀文化;坚持勤勉严谨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恪守职业操守;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严于律己,清廉从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3.教书育人,事迹突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热爱教学、尊重学生,在学生中有具有较高威望;遵循教学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严慈相济;立足本职岗位,在“三全育人”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4.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方法,掌握并运用现代教学技能;弘扬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常年扎根教学一线;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具有较大影响力。
5.近三年至少有1次教学质量奖提名及以上荣誉、或年度考核优秀、或有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
6.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不得有在备案的师德负面清单内。
三、评选流程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与资格的专任教师均可报名,按附件要求填写报名材料。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推荐工作,对本学院报名人员进行初次评审,推选出1-2名候选人,在学院公示,将公示无异议候选人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3.资格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审定。师德师风标兵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师德师风标兵名单,评审委员会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党委会会议审定。
5.名单公示。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师德师风标兵,进行公示。
6.表彰奖励。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证书及相应奖励,作为年终考评、岗位聘用和职级、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四、评选要求
1.严格推荐审核。要严把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严格推选。要确保推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选事迹要有鲜活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2.注重统筹兼顾。要充分发挥学校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推选工作的导向作用,以先进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不同学科、岗位的教师,要重点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加强宣传示范。要以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评选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挖掘、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切实加强师德教育。
五、推选报送
各学院按照程序推荐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于2024年8月30日17:00前将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 系 人:吴婷婷
联系电话:8066123
附件:2024年荆州学院师德师风标兵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7月12日
附件:2024年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师德师风标兵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