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荆院发〔2023〕116号),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三、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荆院发〔2023〕116号)严格执行。
四、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程序包括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结果公示、结果上报等五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9月24日-26日)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二级学院推荐(9月27日-30日)
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推荐,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指导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审(10月9日-14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会议答辩,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学生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产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四)结果公示(10月15日-22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结果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审结果报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确严格评审,程序规范。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国家奖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
(二)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须经过二级学院审议通过,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童老师,电话:0716-80661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务部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