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生缴纳2023-2024学年学费等费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生“先缴费、后注册”精神,按照《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方便我校学生缴费注册,现将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缴费平台进入方式
学生可通过手机和电脑两种方式进行缴费。
1.手机端(推荐使用)
关注“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首页界面右下角“自主服务——学费缴纳”,实现网上缴费。或者根据学校提供的支付平台二维码,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进入“校园安心付平台”进行缴费。
2.电脑端
搜索“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进入网页后点击首页上方“学生网上缴费”,然后微信扫码登录”,进入“校园安心付平台”实现网上缴费。
(二)缴费操作说明
1.基本操作(学费、住宿费、体检费、教材费等):进入缴费平台后,输入姓名、学号,直接点击“登录”,核对应缴费项目等信息后再进行缴费。
2.重要提醒:单笔大于1万的金额建议使用“微信零钱”或者“支付宝余额”支付,限额基本为5万。也可用家长的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缴费 。
二、缴费时间
所有学生应于9月10日前完成缴费
三、缴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学生收费项目及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核准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学费按照“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的办法收取,除学籍异动学生外,在籍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均按上学年标准缴纳,2023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见《入学须知》,具体金额可在缴费系统查看。
住宿费: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对应的标准收取。
代收费:
1.体检费70元(荆价管〔2017〕73号),此项目仅对新生收取。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80元/年·生(医保发〔2023〕24号)。
①学生自愿参保并选择缴费;
②已在生源地办理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不再重复缴费。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项说明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在11月份中下旬才能到账,各二级学院务必将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后报学生工作处。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贷款尚未到账前不影响正常注册及选课。
五、缴费票据提供
学生缴费后系统会自动提供电子票据,学生查询电子票据后可自行保存或者打印。用户进入缴费平台后点击左上角菜单→缴费凭证→电子票据。
六、缴费事项咨询
学生缴费相关事项请咨询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图书馆211室),咨询电话:0716-8066139,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40,下午2:00—5:30。
财务处
2023年8月30日